关于公布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院校及建设院校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2
教规建中心函〔2018〕7号
各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数据中国“百校工程”产教融合创新项目先行先试合作院校入选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教规建中心函〔2016〕25号)安排,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专家组于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对先行先试建设院校开展了初期验收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学校自评、师生座谈等形式,从平台建设、教育合作、学科发展、应用服务等维度,对建设院校进行了全面考察,最终确定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等23所建设院校为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院校(见附件1),成为大数据应用创新协同网络重要节点。
入选的项目院校应在现有的建设成果上,与中科曙光联合研讨后续发展方向和重点,夯实校企合作基础,汇聚多元创新资源,打造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骨干架构,将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推向更高水平。未通过验收的试点院校,应明确各自的问题和困难,与中科曙光加强沟通,共同研讨解决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早日通过验收。
根据《关于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院校申报的通知》(教规建中心函〔2017〕66号)安排,中心于2017年12月组织专家对申报院校进行了集中审核,按照“院校申报、企业对接、方案优化”的基本原则,综合考量专家组意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学校类型及专业领域等维度,最终遴选保定学院等30所院校为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建设院校(见附件2)。
入选的建设院校应同中科曙光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步骤,推进大数据设施落地并开展专业合作,启动大数据相关重点学科建设,落实大数据应用的重点行业资源及地方资源。下一步,中心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组织专家组对建设院校分批审核验收。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8年1月10日